网购手表被放在快递驿站后丢失,法院判决卖家
时间:2024-07-04 18:12 来源:未知 作者:sgxyc888 点击:次
IT之家 6 月 25 日消息,北京互联网法院今日分享了一起案例,网购手表被放在快递驿站后丢失,法院判决卖家承担违约责任。 原告在被告一经营的网店中购买了一块价值 8888 元的高档手表,收货后认为手表存在质量问题,与被告一协商后寄回厂家检修。厂家检修认为不存在质量问题,将涉案手表通过被告二某快递公司寄回原告,双方约定的收货地点为原告家中。 被告二某快递公司在配送快递时,直接将快递放在某快递驿站,并未与原告联系。原告取回快递后,发现里面并无手表,而快递面单却显示“内物为:手表已验视”。原告与被告一反映空包裹问题,被告一回复其已完成发货,不承担卖方责任,货物丢失应由承运人赔偿,原告继而向被告二投诉,被告二未给出满意答复。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卖家被告一向其交付涉案手表,被告二某快递公司与被告三涉案网络购物平台承担连带责任。
法院判决被告一向原告交付涉案商品(如有运费产生,由被告一负担,如不能交付,则需向原告返还货款 8888 元),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。目前,该案判决已生效。 IT之家注:交通运输部于 2023 年 12 月 17 日公布了新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,其中: 第二十七条规定,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,应当告知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,查看内件物品与快递运单记载是否一致。 第五十四条规定,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,可以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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